M002斗轮堆取料机
格栅、踏步技术规范书
现就M002斗轮堆取料机用格栅、踏步做如下技术规范,供应商提供的格栅、踏步必须满足如下技术规范要求:
1. 总则
1.1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功能完整、技术先进、适应本工程的环境条件并能满足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条件。
1.2 供应商提供的设备所用的材料及零部件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,且应是新的和优质的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、材料应满足采购方的环境、强度、安装等要求。由于设计选型、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工作,全部由供应商负责。不因采购方对图纸、资料等的签字确认,而减轻供应商在产品设计、质量、供货、项目配合等方面的任何责任。
1.3 供应商负责其产品所含专利,任何涉及与它方的专利纠纷与采购方无关。
1.4 交货要求:交货时间地点见商务合同部分,交货内容包括设备及随机资料。
1.5 相关规范和标准。
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应满足下述标准的要求,未列出部分按照相关国标执行。
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| GB/T13912 |
钢板格栅及配套件 | YB/T4001 |
固定式钢梯平台安全要求 | GB4053.2 |
2. 供货范围
2.1 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,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,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或数目不足,供应商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,并且不发生价格变化。
2.2 供货范围
本次采购范围为M002斗轮堆取料机用格栅板、踏步板及相应数量的格栅安装夹。
供应商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,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、数量等内容。
清单数量见下清单:
序号 | 部件名称 | 单重kg | 单台数量 | 总数 | 总重kg | 备注 |
1 | 踏板 215×800 | 约4.8kg/个 | 135个 | 270个 | 1296 | WT4/G |
2 | 格栅一(热浸镀锌) | 29.3 kg/㎡ | 230㎡ | 460㎡ | 13478 | G253/30/50SG |
3 | 格栅二(热浸镀锌) | 43.4 kg/㎡ | 70㎡ | 140㎡ | 6076 | G255/30/50SG |
4 | 格栅安装夹(镀锌) | A型M10 | 约1500套 | 约3000套 | | 每块格栅板4套安装夹 |
| 合计 | | 约20850KG | |
注:采购方提供图纸,供应商按采购方提供的蓝图、材料清单和技术要求等制作,清单中重量数值为初步预估重量,此重量仅用作供应商报价参考,最终供货重量以生产蓝图为准,并不因为最终供货重量超过初步预估重量而产生结算价格增补。
3. 技术要求
3.1 普通平台格栅型号为:G253/30/50SG(热浸镀锌)与G255/30/50SG(热浸镀锌),采用热浸镀锌防滑格栅板,其均布荷载能力不小于4.0kN/m2。在制作及安装过程中,如有结构调整,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,总价不予调整。
3.2 踏步板型号为:WT4/G(215x800)(防滑齿形),详见采购方提供的图纸要求。
3.3 格栅受力方向见单件图及组装图中图示或说明,踏步板连接尺寸按装配图。格栅分割处即承载纵条必须搭接在支撑梁上,格栅分割图必须由技术确认后方可生产。格栅板重量为净重量,不包含制作损耗。钢格板结算以图纸重量进行结算,即以净重量进行结算,不接受YB/T4001的结算方式,否则将以不满足技术要求处理。
3.4 所有焊缝均为连续焊,格栅的包边板、踏步板的端边板必须与每根负载扁钢单面满焊,焊缝为不小于3mm角焊缝;
3.5 格栅及踏步板必须热浸镀锌,不允许采用刷涂的方式。热浸镀锌后的平均锌层重量不小于460g/m2。镀锌后质量及要求应符合GB/T 13912规定;
附:1)、 G253/30/50SG:253表示扁钢高25mm厚3mm;负载扁钢中心间距为30mm;
横杆中心距为50mm;S表示齿形扁钢;G表示热浸镀锌处理。
G255/30/50SG:255表示扁钢高25mm厚5mm;负载扁钢中心间距为30mm;
横杆中心距为50mm;S表示齿形扁钢;G表示热浸镀锌处理。
格栅板用专用安装夹固定在结构上,每块格栅板至少采用4套安装夹,当单件钢格栅板面积大于2平方米时,应增加卡固数量,确保钢格栅板安装牢固。
2)、 WT4/G-253/30/50SG:W表示压焊钢格板,T4表示螺栓固定安装,两端边板采用65x5mm 扁钢包边并开孔,有前护板;253表示扁钢高25mm,厚3mm;负载扁钢中心间距为30mm,横杆中心距为50mm,S表示齿形扁钢,G表示表面热浸镀锌处理。
4. 技术资料交付
4.1供应商应提供设计及交货阶段所需资料,电子版文件图纸资料为dwg图纸比例必须是1:1绘制、文本资料为doc、表格资料为xls,纸版文件种类及数量按实际采购方所需数量提供。
4.2技术资料交付
4.2.1参与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技术文件资料。
4.2.2交货时提供的资料:
a. 设备包装示意图和运输方案(按照项目经理要求发送);
b. 供应商在交货时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产品的合格证、检测报告、质保证书、装箱清单(包括详细的项目名称、部件名称、数量、图号)。每套设备提供6套(或按照项目要求数量)上述资料,产品发货前邮寄至项目经理处,或按照项目经理要求发送;
c. 其他配合最终交付业主的所有相关交机资料。
5. 贮存、包装与运输
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设备供货清单(含产品、备件、专用工具清单),并保证其合理性、正确性和完整性。每次发运前应邮寄装箱清单书面、电子版本各二份,分别邮寄至项目经理及收货现场。
必须采用适当的包装,包装满足GB/T 13384《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》要求,确保设备在储存、运输中避免受到任何损伤和变形。包装箱内应提供:包括项目名称、部件名称、数量、图号的详细装箱单,产品合格证、安装、运行、维护、润滑和使用说明书各二份。
6. 售后服务及其它
设备安装期间, 采购方如有需要厂家应派遣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、调整和试验工作直至设备现场运行正常。
品质保证及相关罚则见商务合同部分。
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上所承诺的技术要求作为本协议的附件,与本协议相违背之处由采购方确定。
本协议是商务合同的一部分,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
7. 差异表
序号 | 技术文件 | 技术文件 |
条目 | 更改前简要内容 | 更改后简要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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